哪些個人收入需要申报、費用可抵稅?

在加拿大,总体而言,需要报税的收入一般包括:雇佣收入T4、老年社会保障金T4A(OAS)、养老金T4A(P)、退休金收入T4A、年金收入T4A、社会救济收入T5007、领取的失业保险金T4E、从退休计划取款T4RSP、利息及投资收入T5或T3、其他收入如出租房屋收入、专业人士收入、佣金收入等、成为加国纳税公民后的海外收入。

无需报税的收入一般包括小孩牛奶金、税务局退回的GST、由于受伤害或交通事故而得到的赔款、战争津贴、残疾人津贴、彩票中奖、遗产等。

个人可以抵税的费用主要是:公共交通费、子女健身支出、领养费、小孩看护费、看护老人、学费、医药费、搬家费、住房装修、首次置业、捐赠等。但是这些费用的抵扣方式和额度不尽一样,需要分项目并根据收入情况分别分析计算。